价信内刊:2021年4月刊

2021-06-21

一、通知公告

1、关于举办2021年拍卖行业高管人员研修班的通知

2、关于举办中拍平台破产资产处置合作伙伴培训班的通知

3、关于2021年(第33期)全国拍卖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4、关于举办《民法典》中拍卖法律适用培训班的通知


二、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六届一次常务理事会议纪要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六届一次

常务理事会会议纪要


      5月26日上午,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以网络视频形式召开了六届一次常务理事会。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会长黄小坚、副会长王中明、法勇生、陈志坤、刘耀华、祁志峰、韩涛、李卫东、胡妍妍、蒋迎春、万捷、冯明强、王俪潼、陈雷、高荣梅,特邀副会长雷敏、苗华甫及常务理事49(含副会长)出席会议,各省、市协会负责人列席此次会议。会议由黄小坚会长主持。现将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一、听取中拍协第一季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会议首先听取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欧树英介绍第一季度行业经营情况,并对行业今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汇报。

据商务部“全国拍卖行业信息管理系统”统计,截至今年第一季度末,全国共有拍卖企业8653家,同比新增773家,企业数量增长9.81%;一季度拍卖行业实现成交额1530.02亿元,同比增长69.91%。全国拍卖会共成交24137场,净增加场次12039场,同比增幅高达99.5%。从行业效益来看,1-3月份,全行业共实现拍卖业务佣金收入10.03亿元,同比增幅77.19%,上缴增值税金较上年同期增长96.94%。从各类拍卖标的来看,成交额普遍大幅增长。其中,文物艺术品拍卖成交额12.02亿元,同比增幅363.98%,为各类标的最大增幅,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去年同期受疫情影响多数拍卖企业取消或延后了拍卖会,而今年同期恢复了正常的拍卖活动;房地产、土地使用权拍卖业务分别增长了66.37%41.04%,正是其平稳的增长奠定了一季度行业大幅拉升的基础;机动车、股权债权、农副产品等新兴业务表现突出。就委托来源来看,一季度,全国拍卖业务委托来源结构稳中有变,金融机构、破产清算组、其他机构和个人委托在成交额大幅增长的基础上,在各主要委托占比中有所提升。一季度,从拍卖成交区域分布看,河北、安徽、福建、四川、山东、上海和浙江七省市拍卖成交额仍然位居全国前列,均超过100亿元。

在今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方面,年初对照中拍协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确定的行业发展目标任务,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并组成由中拍协会长、副会长牵头,秘书处工作人员作为联络人的11个工作组对年内12大项工作进行落实。各工作组已按照既定计划逐步推进并取得一定成效,下半年将继续开展相关工作,努力完成既定目标。

二、学习民政部相关文件精神,传达上级党组织要求

李卫东副会长传达了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严格规范社会组织行为的通知》、《民政部关于开展清理整治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方拍协按照民政部有关要求,提高认识,规范自身行为。随后,李卫东副会长还传达了中物联党委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有关要求,围绕党史学习教育的意义、目标任务、基本要求等向行业和企业发出号召。

三、听取并审议通过关于秘书处有关人事事项、新会员备案和对部分企业做退会处理的建议

会议表决并通过了聘请芦炎昌同志担任会长助理;聘请欧树英、季乐同志担任中拍协副秘书长;聘请李卫东同志兼任中拍协艺委会主任委员;聘请韩涛同志兼任中拍协车委会主任委员。会议表决并通过了对136家新会员入会备案,54家会员做退会处理的决定。

四、黄小坚会长做会议总结

会议最后,黄小坚会长做总结讲话。他讲到,各常务理事和各省、市协会会后要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具体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将民政部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二是要在行业和会员中广泛掀起学习热潮,要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将学习党史、为群众办实事当作主要工作来抓;三是通过学习,要发扬服务大局、服务社会的政治自觉性,紧紧围绕行业中心工作,以促进拍卖行业高质量发展为中心任务,为国家、社会、会员服务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严格规范社会组织行为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严格规范社会组织行为的通知

民社管函〔202143


各全国性社会组织:

当前,一些全国性社会组织违法违规问题时有发生,有的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沦为非法社会组织的挡箭牌;有的评比表彰违规操作成为社会诟病的对象;有的通过各种途径向会员乱收费牟取经济利益;有的举办研讨会、论坛偏离宗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今年是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党和国家大事多、喜事多,全国性社会组织都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强化遵纪守法意识,严格规范自身行为,努力为党的百年华诞营造良好氛围,为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作出积极贡献,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国性社会组织管理,严格规范全国性社会组织行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行为自律,严禁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

各全国性社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国家机关22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 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精神,严格对照六不得一提高要求,坚决做到不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不参与成立或加入非法社会组织;不接收非法社会组织作为分支或下属机构;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账户等便利;不为非法社会组织进行虚假宣传。要积极响应上述通知要求,采取有力举措,切实加强各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管理,坚决抵制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不为非法社会组织站台代言;积极发动会员或会员单位踊跃参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行动,进一步营造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浓厚氛围。

二、进一步加强表彰管理,严禁借建党百年乱评比乱表彰

各全国性社会组织要严格遵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1869号)和《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国评组发〔20122号)等政策规定,坚决制止和纠正违规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严禁借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之机违规开展各类评比、评选、评奖等活动。对于经批准保留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要严格按照既定内容、范围、周期开展活动,不得擅自改变项目名称和周期,不得擅自扩大项目范围或擅自增设子项目;对于未列入保留范围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一律不得举办,更不得通过变换项目名称和举办方式等途径继续举办。

三、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严禁涉企违规收费

各全国性社会组织特别是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严禁强制入会和强制收费,严禁利用法定职责和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严禁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严禁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严禁只收费不服务或多头重复收费。要对会费标准是否经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是否明确会员享有的基本服务、是否按期完成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调整和规范工作、是否向社会公示各类收费信息、是否向会员公示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回头看,存在问题的要立行立改,切实提升收费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四、进一步加强会议管理,严禁违规举办一讲两坛三会

各全国性社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举办讲座、论坛、讲坛、年会、报告会和研讨会等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确保活动内容健康、价值导向正确、正面效果突出、得到社会认可。要严格审查活动内容,紧盯活动重要环节,严守宣传报道纪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绝不给错误思想观点和不良文化提供传播渠道和平台。要慎重选择合作对象,以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支持单位参与单位指导单位等方式与其他主体合作开展活动的,要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加强活动过程监管。要厉行节约、勤俭务实,不得组织或参与乱收费、乱摊派等违法违规活动,坚决杜绝各类形式主义和奢侈浪费。

各全国性社会组织接此通知后,要及时召开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等会议,有条件的社会团体要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所有分支机构、会员及每位工作人员。要抓紧开展自查自纠,对本组织及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专项基金等是否存在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违规涉企收费、违规举办一讲两坛三会等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及时消除违规隐患、纠正违规行为,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民政部、业务主管单位及党建工作机构。

民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于顶风违法违规开展活动的全国性社会组织,视情形依法依规从严从重给予行政处罚,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没收违法违规所得;向社会公开曝光违法事实、查处情况,公布包括业务主管单位、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名单在内的处罚信息;调整年检结论,合格的一律调整为不合格;调整评估等级,不论等级多高,一律降为2A以下;取消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服务、税收优惠等资格。对于涉嫌违纪和职务违法犯罪的党员干部,移送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1年46


 四、国画欣赏:品析丁珂作品,感受不一样的牡丹之美

       牡丹是我国特有的名贵花卉,它雍容华贵、富丽端庄、芳香浓郁,素有"国色天香"之美称。被誉为花中之王,还有富贵吉祥、繁荣昌盛的象征意义。

       牡丹在我国人民心中有特殊的地位,牡丹也是国画花卉中经常描绘的题材,历代诗人画家有着无数赞美牡丹的诗句和画作,意义不仅在于牡丹美丽的外表,还在于寄托诗人、画家的美好情感。当代画家丁珂就对牡丹花情有独钟,她笔下的牡丹国画,画风独具一格,是字画收藏、家居装饰的绝佳选择。




      丁珂将富贵艳丽的牡丹与绶带鸟画在一起,不仅画面生动和谐、热闹喜庆,而且寓意着“富贵双寿。”丁珂的《富贵双寿》取法自然,演绎生命,满怀朴实真切的人生感怀。十几年来,丁珂在治学上进取有为,生活上随意而安。她有意识地到边陲荒寒之地采风,感受大漠风急,远山迢递,用这种经历冲淡生活中过多的惬意和舒适。

      她写诗、作画,真切体会一个文化人对生命、生活、大自然这些永恒话题的思考。她是如此地热爱生活,热爱自然,热爱花草树木,鸟语花香。《富贵双寿》正是她热爱生活的真实写照。她用她的《富贵双寿》和诗境的生活来倾诉这种大爱,以她心境的写照来抒发着真切生命的咏叹和生活的哲理的参悟。



       牡丹花高贵的气质,以及姹紫嫣红的花色在历代的绘画作品中都是给人富贵祥和之感,画中的牡丹花与海棠、绶带鸟的组合,不仅浓淡相宜,而且象征着富贵花开、福寿双全的美好寓意,非常适合作为家居或一些公共场所装饰的艺术品。

      丁珂的《富贵双寿》质地高洁,自成一家,具有显著的意象追求与风格创新。以她的理解,艺术首先是养生,是形式上的自娱自乐,内容上的自我陶冶。表面看是笔墨要求,骨子里是精神修炼,过程不能逃避、逾越。


    不读书,枉谈画。丁珂以其文学上、诗文上、书法上的全面修养,追求笔墨生动,实现画面明快的节奏、空灵的气息;以其多种能力建立崭新的画面结构,实现鲜明的个人风格,形简意赅,气韵悠然,既得高古之气而又能结合时代审美,在淡雅素静的气息中透着端庄、高洁、飘逸,意境简疏,格调清奇,人往这幅《富贵双寿图》边一站,心则为之静谧,观之既美,品之弥香。为画者,非学养无以宁静,非宁静无以致学。二者相辅相成,丁珂深谙其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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